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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奖”在京颁奖

发布时间: 2007-05-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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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司马义·艾买提出席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2003年12月27日上午,第四届“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奖”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艾买提和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常务副主席胡伟、国家民委副主任牟本理出席大会,并为获奖者代表颁奖。来自祖国各地56个民族的的获奖青年代表200余人接受了表彰。

  司马义·艾买提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青年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力军。他说:在新世纪,党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一个有志青年,应当把个人的理想信念与民族的繁荣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个人的奋斗追求与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紧密结合起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他强调各族青年要努力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团结和睦、亲密相处的关系,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扩大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建设祖国的本领,努力成为政治合格、品德高尚、学业有成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立足岗位,争创一流,勇挑重担,奋发图强,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祖国繁荣富强做出更大的贡献。

  周强在讲话中对获奖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表示热烈祝贺。他要求各级共青团、青联组织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青年,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青年,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凝聚青年、激励青年,帮助广大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广大青年在推进西部和民族地区发展中奉献青春,建功立业。

  获奖者代表西藏昌都地区实验小学副校长伦珠洛松、贵州镇宁自治县募役乡桐上村党支部书记罗昌盛、内蒙古电视台新闻中心主任朝鲁巴特尔、青海民族学院艺术系主任吕霞、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喀什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艾尔肯,在大会上分别作了报告。

  据悉,“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奖”由共青团中央、国家民委、全国青联联合主办,每三年举行一次。该活动自1993年开展以来,已先后表彰了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较大贡献的先进集体95个,先进个人489名。本次活动是第四届,共评选出杰出奖10名,优秀奖188名,先进集体41个,活动组织奖20个。这些获奖单位和个人来自全国56个民族,分布各行各业。他们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为发展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开拓创新,艰苦创业,无私奉献,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奋斗历程集中展现了各族青年团结一心、携手并进的崭新风貌,充分体现了当代青年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的时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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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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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副主任牟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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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常务副主席胡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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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上午,第四届“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奖”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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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各民族的198名获奖青年和41个先进集体接受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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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喀什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艾尔肯在大会上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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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青年认真听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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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青年边听报告边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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