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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严查商业贿赂案 6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 2007-07-13
来源: 检察日报
记者今天(12日)从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通过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截至目前,中央企业已结案76件,查实106人涉嫌商业贿赂,其中6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8人受到纪律处分,涉案金额共达1800万元。
据悉,在自查自纠过程中,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初步建立。2006年,国资委与财政部共同发布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协议转让的批准范围、批准权限、价格底线等问题,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来源:检察日报 王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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