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刑法将商业贿赂统一为行贿罪和受贿罪,无论在商业方面还是其他方面,只要具有行贿或者受贿行为,必须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老虎”、“苍蝇”一起打。同时,日本有关部门对行贿受贿罪的查处十分严格,无论是高官还是普通人员,只要发现接受贿赂包括接受请客吃饭等问题,就会一查到底。例如,因在采购飞机交易中收受洛克希德公司好处费,当时还在首相位子上的田中角荣被逮捕,并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又如,日本中央银行一名处长不时同一家大型商业银行的有关人士一道打高尔夫球并在高档饭店用餐,后来日本检察当局发现这位处长曾向这家商业银行透露了要对其进行不良资产问题突击检查的消息,因此以涉嫌受贿罪,逮捕并起诉了这名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