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英 周立平 葛振瑞
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形式多样、手段隐蔽,查办此类案件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是一场胆识与智慧的较量。江西省于都县检察院结合案件特点,通过“四招”严查医疗商业贿赂案件,取得很好效果。2006年以来,该院共查办此类案件12件,其中行贿案4件,受贿案6件,附带挖出药品回扣案2件,已作出有罪判决8件8人。
第一招:暗度陈仓
2006年初,在多次接到县里多家医院在医药购销过程中有受贿行为的群众举报后,于都县检察院制定了一个“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侦查计划:该院以预防职务犯罪的名义,组织侦查人员到县城及乡镇卫生院进行调研,从而掌握了主要医疗机构近几年所购药品、器械设备供应商、价格等第一手资料。随后,侦查员又装扮成药商,开始在多家医院、医疗器材经销商间穿梭,逐一摸清了药商如何“公关”医院、送了多少回扣等证据,为顺利侦破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验盘点】 由于医疗系统普遍存在收回扣受贿现象,随着近几年来该类案件的查处增多,涉案人员心理准备充分,反侦查能力较强,常规的侦查手段很难取得确实证据。群众举报和运用侦查策略成为突破案件的关键。
第二招:顺藤摸瓜
今年3月,于都县检察院在办理洪某涉嫌行贿一案中,洪某向办案人员交代了药品进入医院及临床试用时,给予医院领导、医生等相关人员回扣比例的信息,并透露要层层给回扣才能打通医院各环节的“潜规则”。根据这些信息,办案人员逐个比较其他药商、医院管理人员、临床医生等涉案人员在医药购销环节上所处位置,讨论其受贿的可能性,确定张某、刘某、肖某有受贿嫌疑,遂相继传唤三名受贿人,适时点破行业“潜规则”,促使三名受贿人如实地交代了犯罪事实。
【经验盘点】 按照顺藤摸瓜的方法,检察机关查处一案,往往能牵出一串、一窝。在侦查过程中,要注意行贿人之间、受贿人之间的横向比较,找出共同点,并努力使其转化成预审中的关联证据,促使案件得以顺利突破。
第三招:穷追猛打
于都县检察院在办理某卫生院院长谢某受贿案中,谢某主动交代了被办案人员接触过的几名药商向其行贿的犯罪事实,而对其他受贿行为只字不提。谢某在担任院长期间,与其有业务往来的药品、器械经销商多,办案人员认为谢某可能有其他尚未交代的受贿行为,遂按程序对相关账目进行延伸取证,并就每一经销商的情况逐个与其核对,终于查出他收受其他经销商近10万元回扣的事实。
【经验盘点】 受贿人在收受一种药品或一个药商贿赂的同时,往往也在收受其他药商的贿赂;在购买药品过程中收受贿赂的同时,往往也在器械购买过程中收受贿赂。对个案采用延伸法进行突破,穷追猛打,深挖细查,不放过任何可能存在犯罪的领域,可以扩大战果。
第四招:以儆效尤
2006年11月,赣县药商刘某交代了向23个医疗单位的25名人员行贿事实后,该院对涉案人员受贿金额、个人性格、群众反映等情况作出了分析,选取了两名任职时间不长、数额较小的院长和两名任职时间较长、数额较大、群众反映较差的院长同时进行调查。前者积极悔罪,如实交代问题并退清赃款后,被允许回原岗位继续工作;后者认罪态度较差,被依法立案,提起公诉。两种认罪态度,不同的处理结果,保住工作还是失去自由?掂量之下,一些受贿人都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调查,从而加速了案件办理进度。
【经验盘点】 有意识树立正反两方面典型,对拒不交代犯罪事实的,适时采取强制措施,并做到快立、快捕、快诉;对于积极配合、主动交代问题的,依法从宽处理。这样就能孤立顽固者、敦促观望者、挽救配合者,从而达到“以儆效尤”的震慑作用。 来源:《检察日报》